《无辜之血》这是一本关于伤害,毁灭,救赎的作品。作者P.D.詹姆斯。

过去犹若异乡,
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要不要回去。
收养
莫里斯从未见过像她那样的孩子,弯弯的眉毛下,一双明亮的绿色眼眸严肃地注视着他。玉米穗似的金色发辫绕过她的额头,成熟的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发髻同她孩子气的身材形成鲜明的比照。莫里斯猜她大概七岁。
他跟着孩子聊了起来:“你在这不无聊吗?你喜欢做什么?”
“您有书吗?”
“我的图书馆有很多。你想看吗?”
她点点头,二人一同走着,穿过草坪,女孩走在他旁边,保持着距离,双手拘谨地合拢,姿态丝毫看不出孩子气。
身后几码远,托管这女孩的人向莫里斯的夫人喋喋不休地诉说对她的不满,整天都要照看她,她长得也不好看,动不动就大喊大叫,还特别犟。不过,跟你说她可聪明啦,成天埋头看书。
莫里斯瞥了那孩子一眼。她一定听见了,但是她毫无反应,像小大人似的走着。她的确不是个漂亮孩子,但是精致的面部轮廓和绿色的眼眸预示着异乎寻常的美。她聪明、勇敢、骄傲,这些都是莫里斯欣赏的品质。他认定这孩子未来一定有所作为。
然而他又看了一眼她那张板着的脸,安慰和欣赏的话没有说出口。因为怜悯对于这个骄傲、固执的孩子而言是一种冒犯。
走出太阳的暴晒,图书馆显得阴凉、清爽。他领着她,走向堆着他已故妻子个人藏书的海图桌。
“你几岁了?认字吗?”
她的回答仿佛在斥责他:“八岁,我不到四岁就认字了。”
“那么,我们看看你读得怎么样。”
他挑了本莎士比亚的书,翻开递给她。她艰难地捧着书,读了起来。那是《约翰王》中的一段。
“若是愁苦能填补我的儿子的空缺,睡在他的床上,和我走来走去,露出一副他可爱的样子,重复着他所说过的话,使我想起了他的一切优点,以他的形体填起了他遗下的服装。”
她一字不差地读完了台词。她的朗读缺乏诗的抑扬顿挫,但是她知道那是一首诗,孩子气的声音格外认真,平铺直叙地朗读者不熟悉的字眼。泪水刺痛了莫里斯的双眼,这是他得知奥兰多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第一次热泪盈眶。
这孩子清澈的嗓音让莫里斯热泪盈眶,让他几乎忘记丧恸的痛苦,奥兰多的夭折和自己无法生育的事实。
他决定收养这个女孩。
丑孩子
斯凯思独自坐在酒吧昏暗的角落里,回想起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很丑时的情景。
当时他已经十岁零三个月了。
他的母亲每晚都在酒吧上班,而他一个人呆在酒吧和客厅之间漆黑的小过道里玩。他匍匐着趴在地板上,聚精会神地操纵双翼飞机模型滑进亚麻油地毡的灰色方格里。
“你儿子去哪了?玛吉说他没出去。”
“我猜他在房间里。那个孩子让我心里发毛,他太丑了,简直就是小克里平。”
“哦,别胡说。他没那么讨厌。他爸爸就其貌不扬。可是这个孩子不惹麻烦。”
“这点我同意。如果他更健康一点就好了。我喜欢有精气神的男孩儿。他整体鬼鬼祟祟地爬来爬去,像个该死的小畜生。走吧,不提他了。”
声音越来越小,他一声不响地爬回自己的房间。摇摇晃晃的橡木五斗橱靠在窗前,顶部立着老式的旋转镜子,镜面上斑斑点点。以前很少照镜子的他将床边的椅子拖到柜子前,爬上去,抬起头,望着破旧桃花心木镜框中映出的脸。
他冷漠地盯着自己,廉价的金属圆框眼镜背后是一双鼓起的眼泡,干枯的棕色直刘海少得遮不住前额的皮疹,皮肤苍白而丑陋。所以,这就是他妈妈不爱他的原因。这个认知并未出乎他的预料。他也不喜欢自己,也清楚自己丑陋的外表得不到关爱。
但直到这一刻,才印证了某种他一直都懂、但是从来没承认过的事实。例如喝奶时猛地推进他嘴里的奶嘴,那些俯身看向他的焦虑、失望的面容,还有隐藏在大人们的眼神和妈妈的抱怨中的暗示。如果他生来就缺一条腿或者少一只眼睛,反而更和。人们或许会因为他的坚强佩服他,或者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这种精神上的缺陷既得不到怜悯,也无法治愈。
妈妈一回来,他就问:“妈妈,谁是克里平?”
“克里平?你问这个做什么?他是个杀人犯,杀了自己的妻子,碎尸埋在了地窖。”
“后来呢?”
“当然被绞死了,不然还能怎样?”
小偷
斯凯思想到,他既丑陋又邪恶,二者就偏偏合为一体了。
偷窃和国际象棋拯救了他。
某个星期六的清晨,他在酒吧开门前趁人不备溜了进去。他壮着胆子走进酒吧中心的禁地,发现钱箱没有上锁,抽屉微张着嘴。他蹑手蹑脚地拉开钱箱。这就是“钱”:不是握在大人们手中的成年权利的象征,也不是在超市偷偷摸摸塞进他妈妈钱包里的几张皱皱巴巴的小额钞票,更不是每个星期小心翼翼数给他做饭费车费的几枚硬币。面前是真正的钱,两捆用橡皮筋绑在一起的钞票。他不记得自己怎么拿的钞票,只记得自己惊恐地回到房间,后背抵着房门,心口怦怦直跳。
当天上午,他就用那笔钱买了一辆赛车模型,星期一故意在课间时拿出来摆在课桌上玩,满不在意地瞥见邻桌的男孩极力掩饰自己的羡慕的表情。
受欺负的生活就此结束,他没再偷过酒吧的钱。放学后,他常常一个人在滨海大道或者沙滩闲逛,四处寻觅下手的机会。例如,随手放在沙滩包上的手袋,塞在运动服口袋里的钱包,帆布躺椅靠背上搭着的外套口袋里的零钱。他掏兜的技巧日益精湛。用钱的时候也十分谨慎,每次只拿硬币和面值一英镑的钞票,以免在商店使用大额钞票时引人怀疑。
后来学校里来了一位年轻、热情的新老师米克尔莱特先生。在这位喜欢国际象棋的老师的推动下,学校成立了国际象棋俱乐部,斯凯思迷上了这项运动。他整日研究棋谱,制定战术,从书上学会了不同开局的精妙之处。在米克尔莱特先生的鼓励和称赞中,他很快成为了全校最出色的棋手。在比赛中获奖的他登上了报纸,这张照片被婶婶剪下来,在酒吧中传看。
此后,他不再偷东西,因为没有这个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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